序号 | 项 目 | 内 容 |
| 项目名称 |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审批 |
| 办理部门 | 市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|
| 主办科室 | 征稽科 |
| 会办科室 | 无 |
| 垂直层级 | 市本级终审 |
| 横向层级 | 本部门单独审批 |
| 法律依据 |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63号公告《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》;国务院办公厅文件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05〕33号);湖南省人民政府令《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》(第126号);财政部、国家经贸委文件《关于发布〈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财综字〔2002〕55号);湖南省财政厅、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《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〈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湘财综〔2003〕47号)。 |
| 申报对象 | 建设项目。 |
| 适应范围 | 在本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 |
| 许可条件 | 1、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法人; 2、审批范围为省人民政府〔1998〕126号令《湖南省发展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》第三条规定。 |
| 申报材料 | 1、申报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有关批文; 2、建设项目的施工设计图纸(包括建筑面积、建筑结构等); 3、建设项目的用途(工业建筑、民用建筑、社会福利性建筑等)。 |
| 许可程序(环节及时限) | 受理(1日)→审查(6日)→决定(3日)→颁证与返退(12日)→ |
| 许可数量 | 无数量限制 |
| 受理形式 | 窗口受理 |
| 审批形式 | 独立审批 |
| 收费情况 | 不收费 |
| 法定时限 | 22个工作日 |
| 承诺时限 | 22个工作日 |
| 办理地点、邮编、联系电话 | 湘潭市十三总航运码头26号 0732-8261844 邮编:411100 |
| 发文类型 | |
| 办公时间 | 周一至周五:8:00—12:00 14:30—17:30/15:00—18:00 |
| 网上表格下载(下载网址) | 暂无 |
| 网上办理情况(办理网址) | 暂无 |
| 监督电话 | 0732-8570247 |
| 备 注 | |